凌晨三点被雷声惊醒,我终于承认
凌晨三点二十分。
一声炸雷,像有人在天花板上砸了一锤子。
我猛地睁开眼,心跳快得发疼。翻身找手机,拔掉充电线屏幕亮起来——没有消息,没有未接来电,什么都没有。
窗外雨声哗哗的,偶尔滚过几声闷雷。这个时间点,居然有鸡在叫,一声一声,固执得很。
很吵,又很安静。
我刷着手机,想把自己重新晃进睡意里。然后刷到一条评论:
“听懂的杰迷已经哭了。”
点进去一看,说的是周杰伦。说他的歌里装的都是青春和遗憾,说能听哭的人,心里都有一段放不下的事。一到下雨天、半夜安静的时候,就破防了。
我盯着屏幕看了很久。
窗外的雷声又炸了一下。
然后我突然想通了件事——
你大半夜突然想起的那个人,根本不是你多深情。
是不甘心。
真的。
我不是突然想起她的。我是从来就没真正放下过那个念头:凭什么。
凭什么当初我掏心掏肺,换来的是轻描淡写。凭什么我辗转反侧睡不着的时候,人家该吃吃该睡睡。凭什么那段日子对我像一场风暴,对人家只是一阵风。
心理学上有个词,叫“蔡格尼克效应”。说人对于未完成的事情,记忆会格外深刻。一段话没说完,一件事没了结,一个人没好好告别——这些“未完成”,会一直吊着你的心。
所以你放不下的,根本不是那个人。
是那个没有被好好回应的自己。
你反反复复地想,如果当时再努力一点,如果当时把话说开,如果当时不是那样结束……是不是结果会不一样?
不会的。
你早就知道答案。
只是你不愿意承认。
承认什么呢?承认自己看错了人?承认自己的一腔热血喂了狗?承认那段让你念念不忘的时光,在人家那里根本不值一提?
太疼了。
所以宁愿抱着“遗憾”这个念头不放。“遗憾”至少听起来很美,听起来像一段有头有尾的故事。而“不甘心”这三个字,太狼狈了。
但今晚这雷声把我震清醒了。
我翻来覆去想的那个人,她此刻在做什么?可能在睡觉,可能此时也醒来陪着身边的人说话,可能在和别人说打雷她害怕。无论如何,她不会在雷声响起的时候想起我。
那些让我心碎的事,她根本不知道。
那些我反复回放的细节,她可能早就忘了。
只有我一个人,在大半夜里,把一块已经凉透的灰烬翻来覆去地拨弄,期待它还能烧出一点火星来。
可笑吧?
更可笑的是,我还给自己找了一个特别体面的理由——深情。
不,不是深情。
是执念。
是习惯了那种疼,疼到一定程度反而觉得踏实。是害怕如果连这点念想都没了,那段日子就真的什么都不是了。
可是,那段日子本来就已经什么都不是了。
雷声会停的。
鸡叫也会过去的。
天早晚要亮。
你也是。
别再半夜翻聊天记录了。别再听一首歌就代入自己了。别再拿遗憾当借口了。
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。不是原谅谁,不是想通了,就是算了。
算了。
这两个字不浪漫,不好听,不值得写进歌里。
但“算了”,才是真的放过自己。
窗外雷声渐渐远了。
鸡又叫了几声,声音里带着天亮前的倦意。
我写完这篇文章,放下手机看了一下时间,4点了。
这一次,是真的要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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