丈夫悄悄转走了婚前积蓄,我假装不知道
银行短信是凌晨两点五十七分来的。
我当时在厨房喝水,手机屏幕亮了一下,我没多想,以为是什么广告。低头看了一眼,是转账提醒。四十三万八千块,我那个存了十一年的账户,余额变成了零。
我站在那里,水杯还没放下来。
厨房的灯是节能灯,老了,亮得有点黄,照得台面上的油烟渍看起来更腻。我就站在那块腻里,看了那条短信大概有两分钟。
然后我把水喝完,回房间睡觉了。
这笔钱是我的嫁妆里剩下来的。
娘家给了五十万,我自己留了四十五,另外五万当时买了首饰。四十五万存着,这些年吃利息,利息不多,但本金一直在,没动过。我跟林志明婚前谈好的,我有我自己的钱,他有他的,不混着用,不是不信任,就是觉得清楚一点好,以后说不清楚的事少一点。
他说,好。
结婚第三年我生了儿子,辞了工作在家带。带到儿子上小学,我重新出去做了财务,从基层做起,工资不高,但也够。家里的开销是他出,我那笔钱一直睡着,偶尔我去查一下余额,看它在那里,心里就稳一点。
这个"稳"是什么,说不清楚。不是准备着跑路,也不是不信任他,就是知道那笔钱在,人就不那么虚着。
婚姻里有很多东西说不清楚。
那条短信来了之后,我过了三天普通的日子。
送儿子上学,上班,下班,买菜,做饭,吃饭,洗碗,睡觉。林志明在公司最近忙,有时候晚归,有时候饭桌上就看手机,我也没多说什么。我们那一代的婚姻,很多都是这样过的,不是感情不好,是时间长了,话说完了,剩下的就是一起坐着,各自想各自的事。
第四天,他说,这周末带儿子出去吃个饭。
我说,行。
他说,你想去哪?
我说,随便,你们定。
他看了我一眼。我在剥蒜,没抬头。
那天晚上他比我先睡,我躺在黑暗里,侧过身子背对着他,听他的呼吸慢慢变沉。我想,这个人,到底要做什么。
我真的不知道。
信是第十一天寄到的。
挂号信,寄件人写的是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地址,收件人是林志明。我那天恰好在家,开门拿了进来,放在桌上,就去做自己的事了。
林志明下班回来看见,脸色变了一下,很快恢复,说,公司的事。
我说,哦。
他拿着信进了书房,关上门。我在客厅陪儿子做作业,辅导他做了道数学题。儿子那道题一直做不对,我给他讲了三遍,他才算明白,高兴地说,妈你这么聪明,以后我不懂的都问你。
我说,行,都问我。
书房的门没开。
我去厨房热了剩饭,端出来,在桌上摆好,叫了一声,吃饭了。
林志明出来,坐下,盛饭,吃。
我一直在等他说什么,他没说。儿子在那里叽叽喳喳讲今天班里一个同学做了什么好笑的事,说到一半自己先笑起来了,笑得筷子都放下来了。林志明看着儿子,也跟着笑。
那顿饭桌上有一道冬瓜排骨汤,汤里我放了薏米,炖了两个小时,冬瓜已经软透了,入口即化的那种。林志明喝了两碗,说,汤很好喝。
我说,嗯。
那封信是什么内容,我到现在还没见过原件。
但我后来知道了大概。
林志明的堂弟,两年前跟人合伙开了家公司,做了半年垮了,欠了一屁股债。债主找上来,找到林志明。林志明是有担保的,当时没告诉我,悄悄担保了,担保了四十多万。那律师函,是正式的追债。
那四十三万八,是他提前转走还债用的,转完之后,债就清了。
他是怕我不同意,所以没跟我说,先把事情处理掉,再跟我认。
我知道这些,是两周以后的事。他那天晚上在书房里待到十一点,出来,坐在床边,跟我说,小兰,我有件事要跟你说。
然后他把这些说了一遍,头是低着的,说完也没抬起来。
我没说话,看着天花板。
他说,那笔钱我会还你,分期,每个月打给你,五年还清。我已经想好了,不会赖你的。
我没说话。
他说,你要骂我就骂,要哭就哭,都行。
我说,你出去,我想睡了。
接下来是很长一段很平的日子。
他每个月第五号准时打钱过来,从不拖。我收到转账就截图,存在手机里,一张一张,存了一个专门的文件夹。不是要拿这个说事,就是要记着,这件事没有就这么算了。
我们还是一起过,吃饭,过节,送儿子上学,去父母家。表面上什么都没变。
但有什么东西是变了的,说不清楚是什么。
不是恨,恨不起来。我们过了那么多年,儿子在那里,恨谁呢。就是有一道东西,薄薄的,透明的,隔在中间,以前没有,现在有了。
有时候他说一句什么,我会慢半拍才接,因为我要先想一下,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,有没有我不知道的部分。这半拍以前是没有的。
事情过了大概一年半,有一天我下班路上,走到那个卖烤红薯的老头摊前,他家的红薯是糖心的,冬天我经常买,那天我买了两个,一边走一边吃,烫手,吃得很慢,吃了半路,抬起头,天已经完全黑了,路灯是橘黄色的,照着街边梧桐叶子,风吹过来,叶子轻轻动了一下。
我站在那里,忽然就觉得,也行。
不是原谅,不是想开了,就是忽然觉得,这就是日子,本来就是这个样子,有人欺负了你,有人喜欢你,有时候同一个人,也做过这两件事。你还是要走这条路,还是要过这些年,这一袋烤红薯,你还是要吃完它。
回到家,林志明在厨房炒菜,说,今天我来,你去陪儿子。
我进房间,儿子在做作业,头都没抬,说,妈你来了,帮我看看这道题。
我坐下去,拿过他的本子,看了看。
题目不难,但他列错了一步。我帮他找出来,他恍然大悟,说,哦,是这里。然后自己重新做了一遍,做对了,用力在题目旁边打了个大大的对号。
那一刻我看着那个对号,心里有什么东西,轻了一点。说不清楚。
那封律师函,林志明后来说要把它烧掉,问我要不要留着。
我说,烧吧。
他就烧了。
火很小,纸一会儿就没了。
你说,就这样过去了吗。
- 上一篇:婆婆住院三个月,我日日送饭
- 下一篇:闺蜜借了我十万说急用,两年没提还钱
最新文章

评论列表